本文档主要提供天津公司注册的中外合资企业的特征以及优势,以便为想要注册中外合资企业的用户提供参考帮助。
中外合资企业的特征如下:
1、依法登记。以《合资法》、《公司法》、《条例》为公司设立的法律依据。
2、实行审批制。合营企业必须由中外两方共同投资设立。项目必须任政府的审批机关批准。
3、有限责任。合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。
4、共同经营管理。
5、生产经营活动纳入国家的特殊规范。如可以从国际市场采购设备、原材料;直接出口自己生产的产品等等。有一定优越性。
6、位于中国境内,为中国法人。
中外合资企业的优势如下:
1、资源共享,优势互补,充分利用中方企业的网络及已经建立的知名品牌,顺利进入中国市场;
2、合资可以使外国投资者利用中方企业的地理优势,合理、合法地减少各项财务支出,大大降低经营成本;
3、享受外商投资者优惠。
中外合作企业的两种组织形式如下:
1.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
合作企业可以申请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,也可以申请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。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,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。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,合作各方的关系是一种合伙关系。
2.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
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,一般设立董事会;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,一般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。
天津公司注册选择中外合资企业的优势如下:资源共享,优势互补;设立方式灵活,能以法人或非法人形式设立;管理层架构具有多样性,可以采用董事会制、联合管理委员会制,委托管理制(即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);外国投资者可优先收回投资;可享受外商投资者各项优惠等。